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山东今年已批捕3093人

2019-08-28 08: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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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8日讯(记者 韩黟瞳 见习记者 曹汉)根据最高检的统一要求和省院党组的部署安排,8月27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主题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邀请到了来自民营企业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来自各行各业的民营企业家。

  在参观环节中,受邀嘉宾了解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运行情况;在办公楼二楼新媒体工作室,嘉宾参观了解到检察机关新媒体工作有关情况;在办公楼视频指挥中心,嘉宾观摩到检察机关的智慧检务相关系统功能演示。

   

  随后,王效彤副检察长主持座谈交流会,由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蕾、第六检察部主任杨红光、和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孙雪峰介绍主要职能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有关情况。

  第四检察部主要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省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补充侦查,办理省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今年以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影响民营经济发展案件2061件3093人,提起公诉2555件4942人,逮捕和起诉人数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37.69%和5.85%。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

  第六检察部的主要职能就是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例如办理向省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等工作。此外,作为省检察院内设部门,还负责对全省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指导。

  2018年以来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案件4337件,其中,涉物权纠纷548件、合同纠纷3577件、产品责任纠纷15件、涉金融纠纷案件118件。

  第十检察部职责主要是负责受理向省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省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第十检察部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设置专门的服务保障非公经济接访室,方便民营企业家反映诉求。制定《山东省检察机关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办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的控告申诉来信,均导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指定专人跟踪办理,按照“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依法及时分流办理。

  2019年上半年,三级院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批捕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43人、起诉288人;充分发挥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作用,出台办理涉民营经济控告申诉案件工作规程,明确法律服务范围,省院每半月派出一名业务骨干轮流值班;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省院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家民营企业、一家商会,上半年走访调研26次;全省各级院点对点联系服务民营企业1238家。今年1月9日,举办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介绍我省检察机关的主要举措、工作成效、典型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泰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学敏,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医药业商会会长,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凡儒,省工商联经济处二级调研员杨青山等民营企业家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行了具体的发言,提出了富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指导作用。

  王效彤副检察长最后强调,民营企业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探路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活力源,也是山东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以此次检察开放日为契机,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抓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意见举措的贯彻落实,努力为民营企业营创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韩黟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