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将审议这些法规 涉多领域重点问题

2019-09-16 20: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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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6日讯(记者  张铭芳)16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本月下旬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题,介绍会议审议的有关法规(草案)基本情况。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建功介绍,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建议审议的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等法规,紧扣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和工作要求,涉及社会民生、基层治理、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发展战略等,都是现阶段亟需通过立法来解决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是增加有效制度供给的重要内容。

  法规基本情况如下:

  (一)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

  《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于今年7月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十三次会议结束后,采取了多项措施,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调查研究论证和认真修改完善。

  一是扩大征求意见覆盖面。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亲自带队,赴聊城、菏泽市开展立法调研,与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乡镇政府负责人以及乡镇工作人员直接对话,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采取“解剖麻雀”的办法,前往前期调研时提出建议的德州市平原县王杲铺镇、齐河县华店镇,将条例修改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后再次进行沟通交流,分析总结经验,复制推广成熟做法。

  二是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初次审议前,为做好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开展了问卷调查活动,向省内110个乡镇政府、100余名群众开展了线下问卷调查,通过山东人大网、人大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问卷调查,通过线上和线下调查两种方式共收到有效问卷196份,较为充分地掌握了乡镇政府工作现状和现实需求。初次审议后,又通过山东人大网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是坚持依法立法,切实保证法制统一。坚守地方立法的合法性底线,确保条例不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抵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下一步,将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继续做好论证修改工作,为尽快出台条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于今年7月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由于学前教育直接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涉及学龄前儿童、幼儿教师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就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听证。

  7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大众日报、山东人大网等媒体发布了听证会公告。听证会公告发布后,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截止8月15日,共有近百人报名参加听证会。8月29日上午,立法听证会正式举行,历时近三个小时。

  陈述人代表围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属性、学前教育去“小学化”、幼儿教师待遇保障、遏制民办园过高收费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陈述人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达到了听证会的预期目的。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作为提案人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央驻鲁和省、济南市近20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到会采访报道。

  立法听证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听证情况和陈述人意见进行了整理,并形成立法听证报告,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下一步,将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继续做好论证修改工作,为条例的出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诚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基石。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对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框架搭建形成,但是制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问题不断显现,如信息采集和使用不规范、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失信惩戒标准不统一等。加快社会信用立法,将有利于解决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归集难、应用难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列入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修改,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条例草案主要从社会信用信息归集与披露、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制度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等方面对省内社会信用领域进行了规范,以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四)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近两年陆续制定和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和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今年,将制定《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以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加强源头防控。通过合理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制度,从源头上强化了对土壤污染的防控。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施策。对农用地土壤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土壤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原则,按照调查、风险评估、建立名录等八大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确保制度落地。通过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全面系统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规定得以落地和执行。目前,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五)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

  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一直以来,山东省都高度重视人才工作,陆续出台《人才新政20条》等一系列人才政策,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大而不强”的特征仍表现的较为突出,特别是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人才平台载体建设、人才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亟需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列入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目前,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修改,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条例草案主要从营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生态环境、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和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人才发展工作进行了规范,有助于推动形成人人渴望成才、努力成才、皆可成才、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本次常委会会议除这五件法规外,进行初次审议的还有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二审的有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