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补贴齐上阵 山东打“组合拳” 稳定猪肉价格

2019-09-20 11:02: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9月20日讯 近期猪肉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主管全省全省畜牧业监管、动物卫生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及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等方面工作,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戴文超在接受闪电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疫情防控与稳定生产两手抓,省畜牧兽医局在生猪养殖保险政策、种猪场直补政策、生猪养殖屠宰企业贴息政策、担保政策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

  就生猪养殖保险政策,戴文超副局长介绍说,省畜牧兽医局对我省生猪养殖主体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并提高保障额度,具体为:能繁母猪保险费72元/头,保险金额1200元/头;育肥猪保险费48元/头,保险金额800元/头。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20%,剩余部分各级财政承担。

  “在此基础上,暂时提高能繁母猪保险保额,将能繁母猪保额增加至1500元,政策实施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之后,结合《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统筹研究后续实施期限问题。”戴文超副局长结合种猪场直补政策介绍说,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19〕23号)文件安排,对全省(不含青岛)45家一级种猪场给予临时性生产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弥补饲养成本、疫病防控所需人工及材料、药品、设备器械购置等补助、性能测定等种猪选育措施补助等,有效稳定现有种猪规模,为后期顺利恢复生产奠定基础。

  在生猪养殖屠宰企业贴息政策方面,戴文超副局长介绍,全省境内,只要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取得“三证”(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并合法公布的规模以上生猪屠宰加工企业(2018年实际屠宰生猪2万头以上),都是贴息对象。

  “我们对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生猪屠宰加工厂用于收购生猪的生产流动资金,对生猪屠宰养殖企业银行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戴文超副局长介绍说,贴息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应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应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贴息程序为逐级审核,省级确定,审核意见报财政部山东监管局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并公示后,省财政拨付贴息资金。

  “在此基础上,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限内,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农办计财〔2019〕30号文件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贴息比例等有关要求继续按农办计财〔2019〕30号文件规定执行。”戴文超副局长介绍说。

  担保在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压力以及融资难等问题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戴文超副局长介绍说,为养殖户提供担保主要由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为我省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2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自2019年5月28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借助闪电新闻,戴文超副局长提醒,具体申报程序由养殖户与山东农担公司驻各地办事机构沟通。山东农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开展业务。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猪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