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城 全办成" 济南打造"不打烊"的网上政府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济南市在对去年推出“一次办成”改革35条举措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实现“在泉城、全办成”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重点围绕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聚焦打通省、市、区三级的层级隔阂,打通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打破部门之间的权力藩篱,把企业服务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民生服务放在离百姓最近的地方。今天下午,记者从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实施意见》通过“一窗办”“网上办”“就近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渠道的问题,通过“简化办”“舒心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效果的问题,通过“督着办”解决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机制问题。
即到即办 窗口无否决权
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综合受理、集成服务”,实现服务事项“一窗办”。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综合窗口或综合平台进行受理,建立“窗口无否决权”机制,实行一窗进;推行“一个分转中枢、一个审批标准、一个联席制度、一个监控系统、一个绩效评估”的“五个一”运行机制,实施分类批;办理结果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出件,做到一口出。
《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打通“数据壁垒”“信息孤岛”,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推进网络通,形成市域一体化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推进数据通,实现市域公共数据全量归集共享;推进应用通,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政府;推进上下通,实现国家、省、市、区县政务服务网络、数据、应用全面贯通。
同时,我市将加快建立“街巷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实现服务事项“就近办”。研究出台《济南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依托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市、区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常态化机制,推进权力下放、人员下沉、重心下移、窗口下设,解决“看见的办不了、能办的看不见”问题,做到各类服务事项即到即办。
提供“主题套餐”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深化“五减”改革,实现服务事项“简化办”。“减材料”,消除审批服务事项中的模糊条款;“减证明”,全面清理地方实施的证明事项;“减环节”,推广容缺受理、“不见面审批”;“减时限”,建立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减费用”,实行免费刻章、复印、双向快递等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行“你不用跑我来跑”服务,实现服务事项“舒心办”。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帮办服务、代办服务;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主题套餐”定制服务;健全定期上门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有求必应、随叫随到”的“保姆式”服务。
加快健全“服务好不好,群众来评判”监督考评体系,实现服务事项“督着办”。建立“找茬”监督机制,开通线上线下“找茬”通道,持续推动服务效能提升;建立智能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匿名反馈机制,实时公开评价结果;建立“末位”淘汰机制。
破除部门内部“中梗阻”问题
着力推动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据了解,《实施意见》将贯彻落实《山东省、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实施方案》,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推动省、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窗口。按照统一认证、统一入口、全程监控的要求,积极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综合受理平台对接,为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提供支撑。
在实施分类批方面,《实施意见》中提出了“五个一”内部运行机制,即“一个分转中枢”“一个审批标准”“一个联席制度”“一个监控系统”“一个绩效评估”,特别是明确提出了要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明确牵头处(科)室,实行“一口对外”,对情况特殊、可能影响办理进度的审批事项,分类提交部门专题业务会、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集体研究,切实破除部门内部处长科长“当家”“中梗阻”问题。
破除“基层办不了”困境
《实施意见》中指出,编制街道“属地管理”审批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依法赋予街道审批权力,统筹协调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通过区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下沉、党员“双报到”等措施,整合优化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置综合自助服务机等措施,解决基层缺乏审批人员及审批设备的问题,使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能办成事。
此外,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共享是实现“一网通办”的基础,为破解“数据壁垒”,《实施意见》提出,以商事登记、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社会事务等重点领域的高频事项为切入口,按照办好“一件事”的标准,倒逼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公共服务数据归集共享,丰富各类基础数据库和专题应用数据库,逐步实现市域公共数据全量归集共享。同时,建设政务外网终端安全防护体系,防范、控制和化解数据共享应用中的安全保密风险。通过以上措施,真正实现审批“一网通办”。
值得注意的是,市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明确首问责任人的责任、服务态度、服务流程、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行为及责任追究。据了解,首问责任人即首位接待或受理审批事项的窗口一线工作人员。当企业群众询问有关问题时,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答复。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的,应当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对于不在受理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咨询和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没有否决权,不能简单直接地使用“不行”“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们管”等否定用语,要站在企业群众的角度,给他们指路、提出建议,明确告诉申请人具体的办理方法和路径。对规定不明确的咨询和申请,不能未经请示研究就打回去,要尽快请示、尽早答复。涉及跨部门的申请,要主动沟通、协调,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对不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的申请,应当为申请人提供合理解释和正确的引导服务,引导申请人到其他窗口办理,切实让申请人“一次办好”。
监督权放到老百姓手里
新闻发布会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政务服务市民“体验官”李永亮表示,《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找茬监督、匿名评价、末位淘汰等机制,创新性地把监督权放到老百姓的手里。
“我认为老百姓是最接近办理业务现场的,他们的感受真实直接,老百姓的评价和意见是政府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会更加积极认真履行“监督、评价、提意见”等职责,经常到政务大厅了解《实施意见》里面的这些改革举措是否落到了实处,验证一下政府工作是否言行一致。同时,我还要站在企业群众的角度体验一下改革成效,反映企业群众心声,为济南营商环境‘找茬、提意见’。”李永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