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政务 | 财经 | 房产 | 文化旅游 | 新鲁商 | 健康 | 食品 | 培训 | 娱乐 | 体育 | 艺术 | 评论 | 法制 | 视频

明年青岛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将实现“双提标”

2019-10-09 09:53:00 来源:青岛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9日讯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实现居民医疗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调整2020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筹资与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将实现“双提标”。

  2020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适当提高。2020年度,考虑城乡居民经济收入不均衡,暂不实行一档和二档居民筹资与待遇并轨,并在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一是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调整后,一档成年居民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760元,二档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大学生达到680元。2020年度我市各级财政全年预计增加补助1.46亿元。二是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19元为基数,一档成年居民仍然按照1.1%的费率缴纳,每人每年增加32元,达到462元;二档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暂不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挂钩,费率也暂不提高,个人增加40元,达到395元;大学生按0.35%费率为每人每年增加15元,达到150元。2020年度,一档成年居民总筹资标准1222元,二档成年居民总筹资标准1075元,少年儿童总筹资标准1075元,大学生总筹资标准830元。

  另外,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和门诊统筹基层报销比例提高。按照原来政策,我市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门诊大病的病种数量、病种限额是一致的,但居民超出病种限额以上费用不再纳入报销。2020年1月1日起,为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门诊保障水平,着眼于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报销政策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本次调整对参保居民在社区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的门诊大病超限额部分给予报销30%。同时,对二档成年居民在社区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由40%调整为50%。此项政策调整预计每年可减轻全市参保居民负担2000余万元。

  自2019年起,居民医疗保险费已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集中缴费期起止时间和征缴方式请关注税务部门相关通知,参保居民应在集中缴费期内按规定及时缴纳保费,避免因欠缴保费影响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责任编辑:王丽雪
分享到:
新闻关键词:年度筹资标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新闻热线:0531-67753777 投稿邮箱:news@sdnews.com.cn
新闻许可:37120170003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P223W22号  电信许可:鲁B2-20240534  ICP:鲁ICP备09023214号
主办: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Copyright © 1997-2019 SD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