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彻查 强力攻坚,山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鲁网10月25日讯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深挖彻查,强力攻坚,山东各地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10月13日,博兴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等37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首犯刘某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曹某某等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0个月不等,并处或单处罚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后被告人刘某某不思悔改,以此为资本继续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及受过刑事处罚人员,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刘某某、曹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枣庄市近期出台《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市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整治集中行动,以更精准的举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袭战”取得实效。
全市各级各成员部门针对目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隐患或排查出的工作短板,着力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制度、运行机制等进行“体检式”排查,特别注意从已经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中研判潜在的隐患和漏洞,注意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线索中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近日,龙口市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亮剑”行动,对各镇街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龙口市纪委、市委政法委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看、听、查、访等形式,对领导重视、机构运转、行业监管、线索核查、问题整改等11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当场出示抽查问题反馈清单,要求被督导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视情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