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生态优先 山东为“最美绿道”建设定规矩

2019-11-13 11:29: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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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3日讯 为推进全省绿道建设,切实加强对各地绿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并印发《山东省绿道建设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各地本着“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协调、务实求效”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绿道建设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

  《指引》对我省绿道建设作出了总体技术要求,明确了绿道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全过程的技术规范和控制标准,提出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建设阶段绿道建设要素和配置要求,并提供了部分典型案例,使各地能够依托《指引》规范开展绿道建设全流程工作。

  各地绿道应体现地方特色

  “绿道是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绿道包括绿道游径系统、绿道绿化和绿道设施三大部分。”省住建厅专业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所处区位及环境景观风貌,绿道分为城镇型绿道和郊野型绿道两大类。城镇型绿道是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依托和串联城镇功能组团、公园绿地、广场、防护绿地等,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出行的绿道。郊野型绿道是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连接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农业观光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乡村等,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和生物迁徙等的绿道。

  根据《指引》,我省各地在绿道规划建设过程中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大类之下进一步细分小类并自行命名,体现地方特色。例如城镇型绿道可细分为滨海都市型、历史人文型、工业生态型等;郊野型绿道可细分为田园风光型、山林生态型、自然亲水型等。

  按照全省绿道网建设时序,各市可将绿道建设分为初级建设期、全面完成期和成熟完善期三个阶段。

  其中,初级建设期应完成绿道游径路面铺装,建设必要绿道设施,城镇型绿道绿化基本建设完成,满足绿道基本使用要求。全面完成期应全面完成绿道建设,各项主要设施到位,绿化完善,城际交界面互联互通,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常使用要求。成熟完善期应实现全省各级绿道无缝衔接,绿道生态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完备,形成安全、舒适、便捷的游览环境,实现成熟运营,绿道网的综合功能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城镇型绿道单侧绿化带宽度不小于8米

  绿道规划分为省域绿道建设规划和市(县)域绿道建设规划,社区级绿道可根据上位规划要求直接进行绿道设计。省域绿道建设规划应当确定省级绿道建设目标、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明确绿道控制区划定要求和各地级市省级绿道建设任务。市(县)域绿道建设规划应当符合省域绿道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本行政区域绿道建设目标、空间布局和建设内容,划定绿道控制区并提出控制要求,明确绿道分期建设任务,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城镇型绿道选线宜结合城镇空间结构及功能拓展方向,尽量串联城镇各功能组团,结合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充分利用城镇建成区内绿色空间,依托现有步行及自行车交通道路,连接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节点,体现地域特色。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绿道线路宜网状环通或局部环通,可依托绿道连接线加强绿道的连通性,更好地满足居民及游客出行、健身和休闲游憩等需求。

  郊野型绿道选线应串联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及人文遗迹、历史村落等景观节点,通过绿道建设深挖山东历史文化,展现齐鲁人文特色,在构建省域一体化生态廊道的同时助力乡村扶贫与乡村振兴。

  绿道选线应避开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敏感区,并考虑野生动物生活习性及迁徙路线,避免对动植物生境造成干扰。同时应避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

  城镇型绿道单侧绿化带宽度不宜小于8米,局部地区受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4米。郊野型绿道原则上不限定绿化宽度,在建设过程中应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植被,不宜进行大规模的绿化改造。(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