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山东丨山东将生态环保融入发展决策全过程 “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
鲁网11月21日讯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发布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安德介绍,《意见》共8章19条,整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1章“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强调坚持新旧动能转换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衡量新旧动能转换的成效,用经济和环境“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并就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源头管控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地将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统一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即第2至7章,按照抓源头、抓出路的要求,分别从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能源结构、农业农村绿色循环发展、城镇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产业结构方面,重点是分类改造提升现有工业企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核心是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四上四压”,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企业绿色转型和各类园区循环发展。交通运输结构方面,重点是加快完善铁路网络、提升清洁运能,治理高排放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和“黑烟”船舶,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强化油品质量监管,从“车、路、油”三个方面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能源结构方面,重点是通过严控新增耗煤项目、严控燃煤机组装机容量、推进重点地区清洁取暖等措施,压减煤炭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外电入鲁”,实现能源结构清洁化、低碳化。农业农村绿色循环发展方面,在着力调整农业投入结构的同时,通过因地制宜建设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中心,探索农业农村有机质废弃物能源化、肥料化利用途径,打通农业农村绿色循环发展链条。城镇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就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置、集中供暖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第三部分,即第8章“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从优化环境监测、督察、执法、重污染天气应急、信访举报、环境经济政策,以及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都要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反对“一刀切”等方面制定了针对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