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2022年底前社区都要建养老服务设施!山东细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
鲁网12月19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实施意见》有关内容。
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实施意见》分为扩大有效服务供给、完善养老设施体系、强化制度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六个部分,共有二十七条内容。《实施意见》坚持贯彻中央要求与突出山东特色相结合、兜住底线和多元供给相结合、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发展培育和监管服务相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努力为推动我省养老服务提供政策保障。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强化设施规划保障。明确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着力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不足问题。
二是优化资金扶持政策。2022年底前,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同时,对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进行优化,精准聚集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和专业服务组织发展,调整完善补助项目和标准,从“补床头”“补砖头”向“补人头”“补运营”转变,切实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利用闲置设施举办养老机构的,五年内可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简化相关手续;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实行“一照多址”,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对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四是突出居家社区养老。针对90%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际,围绕老年人的床边、身边、周边需求,细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的具体措施:一是增加设施供给,在街道、社区建设一批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设立“家庭照护床位”;二是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三是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等。
五是推动医养深度结合。聚焦老年人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的双重需求,进一步强化医养结合措施,明确提出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可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材料进行养老机构备案,已经具备法人资格的不需另行设立登记新的法人。
六是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农村幸福院分类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养老周转房,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构建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意愿的农村养老模式。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设有1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推动养老工作 补齐短板弱项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把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列入民生实事和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强化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省政府先后出台养老服务文件 8个,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40多个,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和5000亩用地指标,从资金、土地、税费、融资等方面,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加快制定《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10月28日发布的《2018年中国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指数报告》,山东省位列全国第三。
二是增加服务供给。聚焦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现有养老机构2221余处、机构养老床位46万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500处、农村幸福院1.05万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200余家。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8个市被纳入国家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城市,15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创新实验区,建设“嵌入式”社区综合养老中心400余处、居家养老呼叫平台101处。积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积极探索统筹资源、医养结合发展新模式。今年省级安排1.6亿元,支持20个重点扶贫县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建设农村养老周转房3737套。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连续3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各级累计投入资金10亿元,关停并转养老机构527家,服务质量合格率达到98%。29所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建立省级养老培训基地7处,各级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9万人次。编制养老服务省级地方标准22个。
五是保障基本养老。建立了特困老年人政府供养制度,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48%。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全省年发放资金6亿元,惠及56万人。全面开展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保障进得积极进展。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刻也不能放松
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始终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一刻也不能放松。
下一步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机构整治隐患、强基达标,今年年底前全省养老院安全质量重大隐患全部清零,2020年底前所有养老院符合国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二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和推广应用,严格依照标准规范,全面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将评估结果与政府补贴发放挂钩,实行动态化、差异化管理,激发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用标准规范服务、引导发展、保证质量。
三是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公开服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开展 “双随机一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到2022年底,全省培训养老院院长1000名、养老护理员20万名、养老专业社工1万名。同时,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相关扶持政策,开展“齐鲁和谐使者”评选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先进,鼓励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五是大力培育优秀养老服务品牌,扶持大型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用优秀品牌引领行业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