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管理校外线上培训 禁止与招生入学挂钩

2019-12-21 09:04: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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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山东省校外线上培训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校外线上培训进行规范管理。《方案》指出,培训内容要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禁止存在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一二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山东将对我省校外线上培训实施备案管理,开展专项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备案范围包括法人登记、ICP备案地址均在山东省范围内的机构,其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纳入备案范围。“学科类”是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

  备案审查重点包括五大方面。其中,培训内容应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引进国外课程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出版物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侵权盗版活动。

  直播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节课不得超过40分钟,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上平台应具备护眼及家长监管功能,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同时,应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不得进行“保录包过”宣传明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在主页或者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课程版权、招生简章、教师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等内容。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超过3个月的费用。实事求是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虚假宣传、夸大效果,不得进行“保录包过”宣传。培训前应当与用户签订培训合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预警通报制度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培训对象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训对象信息。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1年以上。

  据介绍,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主动配合排查工作,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存在问题的机构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等。(巩悦悦)(完)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