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价!山东105个病种继续实行按病种收费
鲁网1月5日讯 脑梗死静脉溶栓手术价格为27000元,单侧甲状腺全切术价格为17000元……近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重新公布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延续此前关于按病种付费的政策。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病种共105个,其中西医病种100个,中医优势病种5个。
实施按病种付费,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看病贵等问题。《通知》明确,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实施按病种收费的患者,均应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到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疗机构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付费。
按规定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双人间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费超出普通病房收费标准的部分可单独收费,不计入病种收费标准。此外,医院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按病种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此次文件所列病种收费标准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以此为基准下浮10%。各医疗机构在规定价格的基础上,下浮幅度不限。因合并症、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例,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仍按原收费方式结算,各病种退出率严格控制在20%以内。
据了解,从2018年开始,我省在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中开展实施按病种付费。据省中医相关负责人潘莉介绍,截至2019年底,该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约20个,成功结算700多例,其中60%是中医优势病种。该院结算的首例是一名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患者住院费为15412元,而该病种的最高付费标准为1.5万元,最终即按1.5万元计费,超出部分医院承担。经过医保报销,该患者个人自付3100元,比按项目付费结算降低了20%,减轻了患者负担。
据悉,原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0日到期,此次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重新明确按病种付费有关问题。《通知》要求,医院不得拒收患者、分解住院次数或无故缩短住院时间。本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