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微信群主踢人第一案”到底判了些什么

2020-01-14 19: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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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4日讯(记者韩黟瞳)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因互联网群组的管理和使用产生的纠纷不断出现,而该类纠纷如何定性,是否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本案即是因互联网群组的管理行为产生的新型案件,被称为“微信踢群第一案”。

  案件开庭后,莱西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莱西法院前后共发布相关微博51条,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对庭审全程直播,并主持微博话题#柳孔圣诉刘德治名誉权案#,引导公众实时参与庭审讨论,与此同时,微博话题#踢群第一案##起诉群主被驳回#等也掀起网民热议,相关话题阅读量共计超过3.6亿次。基本案情2018531日,平度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建立了名为五月花号的微信群,后平度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德治成为群主并修改群名为诉讼服务群

  201869日,刘德治在群内发布《群公告》,并@所有人,主要内容包括:……群宗旨主要交流与诉讼立案有关的问题;……群内言论要发扬正能量,维护司法权威;违者,一次警告,二次踢群,等等。之后,群成员律师柳孔圣多次在群内发布与群主题无关的内容,经刘德治提醒后,柳孔圣仍继续发布相关言论。

  2019122日,刘德治将柳孔圣移出该群。2019221日,刘德治将该群解散。2019222日,柳孔圣以刘德治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刘德治剥夺了其享有的接受公共服务的权利、并在公共场合严重损害了其声誉为由,要求刘德治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裁判结果莱西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所涉群组内的成员,均为法律职业者,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刘德治使用互联网平台赋予群主的功能权限,将其认为违反群规发言不当的柳孔圣移出群组,是互联网群组内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自治规则的运用,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裁定:驳回起诉。因柳孔圣提起本诉,缺乏正当性,因此,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责任编辑:曹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