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并纳入信用体系

2020-01-20 07: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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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0日讯 今年山东两会,省人大代表、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兰兰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等提出建议。她表示,应更加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设,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采集个人数据的备案管理。

省人大代表、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兰兰

  国内评估机构尚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普遍认同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思想观念与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张兰兰认为,除了思想观念等方面,在组织形式上,知识产权的评估机构、产权市场、技术市场也不够健全和完善,机构规模偏小、业务单一,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张兰兰分析说,目前在我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虽有十余部,但它们相互之间存在不协调之处,经常会导致权利失衡,造成实践中“举证难、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等问题,从而对社会维权导向强度不够。

  除此之外,张兰兰还表示,目前宏观格局也亟待完善,因为知识产权保护并未融入社会权利保护的大格局。

  “这主要表现在社会信用体系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反应较为迟钝。虽有知识产权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对侵权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为信用体系提供‘黑名单’,但整体上讲,知识产权保护仍游离于信用体系之外。”张兰兰说。  

  建议纳入信用体系建设

  从具体实施方面,张兰兰建议,首先应该清理、协调现有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适时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立法上规定分散,统一性、协调性缺乏等问题。

  “然后应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完善现有法律规定。对保护文化创意版权、展会、电子商务立法等领域中的立法空白及时弥补。”张兰兰告诉记者,对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电商等高新技术引发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要适时填补漏洞,出台新法。

  与此同时,她还认为,优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也同样重要。

  “应该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准确界定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记录的内容,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履职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完善、整合,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并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建设统一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平台。”张兰兰说。 

  更加重视信息采集管理

  此外,张兰兰还带来了有关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建议。

  “目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黑客入侵网站非法获取,二是各行各业的内幕人员泄露信息,三是数据获取平台、企业保护个人信息不力。”张兰兰告诉记者,我国尚未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针对个人信息外泄的处理也比较困难。

  她建议,为了避免互联网企业滥用权力采集个人信息,政府应加强监管,对互联网企业采集个人数据进行备案管理,特别是针对采集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信息的企业行为。同时,对未提供备案证明并要求采集用户信息的企业,用户可以投诉或举报。(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