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精简49%,速裁案件达18.3万

2020-01-20 16: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20日讯(记者  曹汉 刘辉)1月20日上午,山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全省法院速裁案件达18.3万 

  张甲天说,“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高、快慢分道,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实行速裁,全省法院共建立速裁团队929个,裁决案件18.3万件,办案周期缩短了17天。” 

  从此外,全面推开行政案件跨区划管辖制度改革,指定济南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行政案件,赋予行政相对人更多选择权。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对不构成犯罪的24名公诉案件被告人、2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309人依法准许检察机关擞回起诉,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到73.6%,当庭宣判率63.4%,服判息诉率98%,刑事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6天. 

  全省基层法院精简49%的内设机构 

  张甲天表示,顺利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省基层法院精简49%的内设机构,实现机构职能调整,更加协同高效,落实法官动态调整机制,完成第三批法官遊选工作,增补法官315名.制定法官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产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干预过问案件和正当监督管理案件的界限,做到案件监管全程留痕,防止司法权力滥用。 

  “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办案87.8万件,占全部案件的43%,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全省法院结案率、结收比同比分别提高6.2和8.3个百分点,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张甲天说。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