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行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持证车辆免检并立即放行

2020-01-28 15: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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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8日讯(记者 李颖 王丽雪)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山东自今日6时起,对防控疫情及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对于放置《通行证》的车辆,启动免检程序,不再进行防疫检查,一律立即放行。

  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丁冠勇现场介绍说,所谓通行证,我们统称为《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由省、市、县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发。

  为全力保障防控疫情及生活急需物资运输安全、高效、顺畅,省公安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控疫情及运输生活急需物资车辆道路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自1月28日6时起,对防控疫情及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优先保障道路通行。

  通行证发放范围主要包括生活物资类、应急物资类、应急处置类三大类。其中,生活物资类包括运输禽肉蛋奶菜等生鲜农产品车辆、运输居民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成品油市区配送车辆。应急物资类包括运输医疗、防疫救护器材设备车辆、运输防控疫情相关物资生产原材料车辆和运输援助物资车辆。应急处置类包括应急指挥车辆,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以及其他用于应急管理的车辆。

  对于放置《通行证》的车辆,各公安检查站开辟专门的绿色免检通道,启动免检程序,不再进行防疫检查,一律立即放行;在临时设置的执勤点,民警采取优先、快速放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除优先通行外,对持证车辆发生一般以下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一律按照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要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转运物资,依法快速处理事故,尽快恢复交通。

  对于未办理《通行证》的疫情防控和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运输车辆,也要立即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保障条件的,采取优先、快速放行措施。

  目前,省、市、县三级公安交警部门均已成立应急机动力量,制定工作预案,予以专门保障。进一步加大路面巡逻力度,加强交通疏导,保障道路畅通,对于非法阻滞运输车辆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全力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一断三不断”,即“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公路交通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不中断”,确保防控疫情及生活急需物资运输安全畅通。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