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疫情防控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专项检查
鲁网2月2日讯 2月2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1月31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疫情防控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疫情防控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专项检查。
在全省疫情防控药品生产环节,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抗病毒类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排查生产领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抗病毒类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生产企业;以及品种为企业在产的疫情防控相关药品,选择产量大批次多、不良反应报告较多或以往发生过药品抽验不合格等情况的品种。
在全省疫情防控药品流通环节,围绕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加强对疫情防控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储运条件合规性、许可条件一致性等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为省内主要的抗病毒类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疫情防控药品经营企业,包括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和药品零售企业等。
本次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原则上以飞行检查形式组织,优先重点检查品种多、产量大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在营品种多、突出问题多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检,强化风险防控,推动企业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相关药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