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介入侦查75件 批准逮捕4件5人

2020-02-10 15: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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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0日讯(记者 范金鑫 李颖) 2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各级政法机关坚持“ 宜严不宜宽”“宜快不宜慢”的原则,依法及时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梁战光介绍,2月6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对疫情防控期间 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范围进行界定。各级政法机关态度鲜明、重拳出击,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失职渎职、非法经营等干扰、妨害疫情防控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刑 事犯罪案件依法快速查处,优先起诉,快审快判;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 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伤害、谩骂、侮辱医护人员,打砸、毁坏医疗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从严打击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公务、干扰医疗秩序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对于编造、故意传 播虚假疫情信息引起社会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2020年2月9日,全省公安机关共依法处置辱骂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恶意破坏疫情防控检查点、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等案件数十起。严厉打击编造、散布涉疫情谣言,谎报险情、疫情 、警情等行为,仅济南市2月5日前就落地训诫30余人。全省检察机关对于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5件,批准逮捕4件5人,提起公诉1件1人。其中,涉及妨害公务、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案等12个罪名。
责任编辑:黄钰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