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申请法律援助 实行优先受理

2020-02-10 16: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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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0日讯(记者 范金鑫 李颖) 2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 司法厅在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方面,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援助。其中,对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及其近亲属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淼介绍,围绕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山东省司法厅迅速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动员和组织各级司法行政人员下沉一线,深入社区,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此外,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电子屏幕、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和普法阵地平台,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官方权威渠道获得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围绕疫情防控期间为群众提供好法律服务工作,省司法厅专门下发通知,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行业协会也通过发布公告、发出倡议等形式,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简化程序、创新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同时,省司法厅组织编写了“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问”,为精准专业回答群众咨询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积极推出“零见面”法律服务,发挥山东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手机APP等平台优势,将更多法律服务事项整合到线上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对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实行个人经济困难声明制度,在其他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进行“容缺审批”,待疫情解除后再补齐材料;同时,根据疫情防控适当调整服务方式,鼓励值班律师采用远程视频、电话方式向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司法活动正常进行。另外,对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及其近亲属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责任编辑:黄钰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