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注意!济南一般企业按50%稳岗返还标准执行
鲁网2月13日讯(记者 曹汉)今日,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企业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带来了诸多困难,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在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中,济南市人社部门承担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的任务。记者了解到,济南市一般企业按50%稳岗返还标准执行。
济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壮表示,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经济形势变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该政策从2015年实施以来,济南全市共支出失业保险基金3亿元,惠及企业4712家,为我市企业发展和就业局势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抗击这次疫情,我们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受益面更大,受益企业更多,特别是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预计会比往年大幅增加。
政策内容如下:
(一)稳岗返还标准。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共同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返还标准分别为:一般企业按50%执行;“十强”产业企业按60%执行;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过剩产能企业按70%执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按上年度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
(二)申请条件。独立参保缴费、非严重违法失信或“僵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以前是3.35%,这次提高到5.5%)。30人以下企业的裁员率不超过20%(这是新增加的内容)
(三)申请材料。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只需提交《济南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和不裁员少裁员承诺书即可。“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韩黟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