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殴打四名小区防疫人员 泰安一男子被从快起诉
鲁网2月13日讯(记者 韩黟瞳)近日,山东泰安新泰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从快对殴打小区防疫值班人员的公某提起公诉。
根据新泰市防控疫情有关部署要求,为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各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进出入人员进行监测劝返防控工作,无必要情况一律不准入内。
2月5日21时许,公某酒后以送防护物资为由经登记进入某小区找人未果。22时许,公某试图再次进入该小区时,遭到小区防疫值班人员刘某某等人的拒绝,公某为此心生不满,借酒劲儿辱骂刘某某并对其进行殴打,王某某等另外3名值班人员上前制止时,亦遭到公某的殴打,四人身体不同部位受伤。后经鉴定,刘某某等四名小区防疫值班人员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当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后,立即赶至现场将公某控制,并带回调查。
次日,新泰市检察院收到警情通报,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员额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对接,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要求侦查机关对公某进行健康检测,排除隐患;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对公某近一个月以来的生活轨迹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查明其对当前的防疫工作是否知情,并建议案发小区引以为鉴,对值班人员进行防卫基础训练,护卫他人安全的同时强化自身的防护意识。
2月11日下午,新泰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因公某还在刑事拘留期间,羁押在新泰市看守所。在与看守所进行沟通后,2月12日上午,检察院办案人做好防护措施,提审了公某。
根据前期的介入情况,结合公某本人的供述和辩解,办案人对证据事实进行了详细的审查论证。经审查,新泰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公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目无法纪,无事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小区疫情值班人员致四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案件已移送至新泰市人民法院,本案将于近日择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