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20条具体措施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2020-02-14 10:4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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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4日讯(记者 曹汉)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 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显示,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农业企业,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按规定批准后可缓期缴纳,免收滞纳金。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对《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

  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受到较大冲击,主要表现为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受阻,设施农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不能正常生产;因交通管制、农贸市场关闭、酒店餐饮歇业等原因,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销售严重不畅;农业企业特别是饲料、屠宰加工企业受原材料供应和从业人员管控限制,不能按时复工复产。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省委、省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农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形势有所缓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部署要求,为确保我省疫情防控不放松、农业生产尽快恢复、重要农产品供应有保障,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充分体现了时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全面性,特色鲜明,必将对我省农业生产恢复和重要农产品供应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主要包括六大类20条具体措施:

  (一)加快农业企业开工建设,稳定恢复农业生产。包括4项措施,一是加快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原料和设备运输、职工返程等存在的实际困难。二是建立重点农业企业包保制度。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干部对民生保供农业企业开展“一对一”包保服务。确立重点农业企业扶持名单,实行差异化扶持。三是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对辐射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给予奖补。对参与政府组织调运的流通企业,在物流费用上给予补助。四是全力做好春耕备播。加强春季麦田管理,推动科技下乡,做好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资准备,搞好农机具检修和农机手培训,引导农民群众做好春种茬口调整,适当增加露天蔬菜种植。

  (二)加强产销有效对接,扩大农产品销售。包括3项措施,一是搞好国内外农产品营销。建立农产品及农业企业加工原料跨省流通协调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简化海关通关手续,为出口型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二是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搞好农业企业产销信息对接,解决产品无销路、开工无原料难题。三是加快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冷链物流设施、末端销售网络等建设。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破解交通梗阻,畅通城乡人流物流。包括3项措施,一是保障鲜活农产品免费通行。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免费通行。二是保障农用物资运输畅通。对农用物资运输车辆,持证优先便捷通行,不得违反规定设置障碍。三是保障农民工便利出行。对农民工返岗相对集中的地点,采取道路定制化运输服务,承运企业取得相关证明后,优先保障通行,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四)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包括3项措施,一是优先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二是加大畜禽产业支持力度。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县(市、区)财政按上年补助额度的50%提前拨付2019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将牛、羊、家禽等品种纳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政策范围。三是减轻农业企业税费负担。2月底各县兑付生猪养殖、屠宰企业2019年度贷款贴息资金。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农业企业,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按规定批准后可缓期缴纳,免收滞纳金。

  (五)精准创设优惠政策,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包括4项措施,一是稳定信贷规模。加大对农业企业等主体的服务对接力度,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对授信到期暂时还款困难的区域物流、畜禽屠宰、饲料兽药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从事畜禽养殖、蔬菜种植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展期或续贷维持信贷规模。二是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国家货币支持政策,降低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疫情防控、民生领域相关农业企业的融资成本。三是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保险机构对疫情防控期间出险的已投保农业经营主体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理赔,应赔尽赔。对于损失金额大、保险责任已经明确但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确定最终赔款金额的案件,可采取预付赔款等方式。支持保险机构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四是强化担保增信服务。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公司要对“菜篮子”生产供应融资担保,实现应保尽保;疫情期间新增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担保费,财政贴息率提高1个百分点。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对合作担保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符合备案条件的“三农”担保项目,减按50%收取再担保费。

  (六)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夯牢属地责任。包括3项措施,一是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菜篮子”产品直通车制度,统一协调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对接。二是坚定履行疫情防控大局应尽职责。加强农产品调运和储备能力建设,全力以赴对口支援湖北,做好蔬菜、肉蛋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三是构建运转良好的社会秩序。稳妥有序推进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强化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厉打击哄抬农产品物价行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力支撑。

  三、措施落实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宣传好、落实好20条措施,加强部门协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使其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全省农业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供应中发挥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责任编辑:黄钰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