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曝光第十八批价格违法案件 临沂聊城济宁三家店被罚

2020-02-19 08: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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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9日讯(记者 范金鑫)连日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借疫情牟利的违法行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第十八批价格违法案件。

  2月2日,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临沂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十里堡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销售口罩的过程中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罗庄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罚没19692元的行政处罚。

  2月1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东昌府区闫寺康欣大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口罩未按照规定标明价格,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顶格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9日,济宁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邹城市刘麻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口罩未按照规定标明价格,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顶格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