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难到庭 微信视频助审案

2020-02-21 18: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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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1日讯(记者 韩黟瞳)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病毒的传播,记者了解到,2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闫红法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微信视频庭审”,不仅确保了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掉线、不断档,同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诉讼权益。 

  庭审前,承办法官闫红与其他合议庭成员就案件审理重点进行了讨论,与法官助理、书记员就庭审笔录电子签名等技术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闫红法官就该案建立了微信群,告知当事人微信视频开庭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醒当事人要确保信号稳定。同时,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前与当事人进行了微信视频调试。 

  庭审时,闫红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宣布法庭纪律、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严谨有序。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确认无误后分别在线签名确认,视频庭审顺利完成。 

  据悉,聊城中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视频开庭,坚持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两手抓、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