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确定今年128项立法项目 地方性法规草案82项,省政府规章46项
鲁网3月12日讯 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近日公布。今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总计128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82项,省政府规章46项,内容涵盖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城建环保等类别。
今年,省政府确定12项在年内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包括《山东省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条例》《山东省传染病防治条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山东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确定36项在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34项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
在省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中,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为7项,包括《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修改)》《山东省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同时,将在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25项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其中有关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的项目7项,有关创新社会治理和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项目6项,有关推进生态文明和加强民生保障的项目6项,有关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项目4项,还有其他项目2项。
据介绍,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等八大战略布局,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贴近中心工作的立法项目以及实践证明已经成熟的改革经验和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地方立法。《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山东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被列入重点立法项目,就是通过立法形式推动制度创新、巩固改革成果,体现了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
此外,在推进立法项目的同时,我省还将分期分批对机构改革、上位法修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作出修改或者予以废止。根据国务院部署,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外商投资等领域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和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