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创新“独任审批师”制度 每任任期2年

2020-06-03 10:25: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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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3日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兴农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负责人王志勇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区窗口,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时,没想到原来需要等5个工作日才能拿到的证书,他当天就拿到手了。“多亏了‘独任审批师’,有了专业指导效率就是高。”王志勇激动不已。

  王志勇口中提到的“独任审批师”,是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实现“简化办”而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即将行政审批的审查与核准职责合并,实行“审核合一”,由具有资格的一名审批人员独立对行政审批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审查、核准并作出审批决定。从审批到发证都由一人负责,改变了原有重复、多层次的审批程序,减少了审批流程和环节。

  日前,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前期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后,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独任审批师”工作的原则、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和职责,以及工作质量评查退出制度等,为下一步“独任审批”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

  据悉,济南市“独任审批师”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增强了审批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建立健全了“独任审批师”的进入和退出机制,“独任审批师”必须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且工作经验丰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独任审批师”办结件每半年抽查一次。对检查中有发现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取消其“独任审批师”资格。每任“独任审批师”任期两年,到期后将重新授权。

  据介绍,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目前已经梳理出177项独任审批事项清单,几乎涵盖了所有简单明确、不涉及技术审查等特殊情形的审批事项,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和质量。(晁明春)(完)

责任编辑:王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