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2019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208件 重刑率26.10%
鲁网6月24日讯(记者 韩黟瞳)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毒品犯罪特点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据了解,2017年至2019年,在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中,山东各级法院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为山东乃至全国禁毒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将审判大宗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对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坚决依法判处重刑,对其中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极大的坚决适用死刑。三年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有1103人。同时,全省法院对毒品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对毒品犯罪形成强大震慑。2017到2019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重刑率为26.10%,高出普通刑事案件重刑率19.64个百分点,同时,严格把握缓刑适用标准。2017到2019年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率为6.1%,低于普通刑事案件缓刑率17.84个百分点。省法院建立专门审判团队,加强毒品审判监督指导,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研究制定毒品犯罪案件刑罚适用和证据认定以及毒品案件管辖、毒品含量鉴定、证据补查补正等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和证据审查认定标准,这对规范和加强毒品审判工作、确保打击力度和案件质效将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开展禁毒宣传,提出司法建议,推进全省禁毒工作制度建设和创新。加强青少年禁毒宣传,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为平台,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法治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向青少年宣讲毒品危害,提高青少年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全省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担当作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继续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上下功夫,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认罪认罚制度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适用,确保量刑均衡,实现精准打击;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不断完善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打击成效;规范财产刑的适用,严格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涉案财产的侦查、审查、移送程序,加大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及收益的追缴力度,彻底摧毁毒品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进一步做好毒品犯罪宣传教育,重点针对在校学生、农村务工人员和无业人员,创新工作措施,打造溯源治理新机制,为全面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贡献力量。
经过三年禁毒战争,全省毒品犯罪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但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新类型毒品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涉案毒品中,目前传统的鸦片、海洛因少见,甲基苯丙胺、甲卡西酮、氯胺酮等新型化学合成毒品占有很大比例,其中涉甲卡西酮毒品犯罪案件居第三位,增长迅猛。2019年以来我省审理了多起甲卡西酮数量在50 千克以上的案件,单起犯罪的涉案毒品数量不断刷新。
2.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件增多。山东省系化工大省,化工原料较为丰富。随着新型化学合成毒品犯罪的不断泛滥,全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制造毒品案件增长幅度较大,犯罪分子利用工厂管理漏洞、欺骗手段等各种不法途径获取易制毒化学品,通过倒卖或者直接制造毒品的方式谋取暴利,社会危害极大。2019年至今年5月份,共判决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犯罪分子112 人。
3. 有国外生活经历人员犯罪数量增多。在审结的案件中,发现多起有海外经历的归国人员因在国外生活学习期间吸食大麻,回国后仍然从国外购买或自制大麻、大麻油吸食,有的还通过QQ、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进行联络对外售卖。
4. 毒品犯罪不断向农村渗透。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年轻人因外出打工、社会交往复杂等原因沾染上毒品,引诱当地其他农民吸毒、贩毒现象突出,一些案件中的多个同案犯均为同村村民,对农村安全和稳定造成较大隐患。2019年全年和今年1-5月份,农民身份的罪犯共计1443人,占全部毒品犯罪总人数的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