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益康药业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被罚 此前药品存缺陷被约谈
鲁网7月9日讯 近日,记者发现一则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头孢氨苄片,遭罚没款合计52557.48元的处罚。
鲁药监执法药罚〔2020〕7号显示,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头孢氨苄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
处罚内容为:1.没收头孢氨苄片4718盒;2.没收违法所得6134.40元;3.并处罚款46423.08元。罚没款合计52557.48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5月19日。
此外,记者注意到,除了本次被处罚之外,4月29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用药品生产专项检查结果的通告显示,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基本符合GMP要求,但存在部分缺陷,企业相关车间已主动停产,省药监局已对企业进行了约谈。
企查查提供的资料显示:益康药业是一家一体化科技型医药企业,建有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口服液车间、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原料药车间等车间并全部通过GMP认证。公司现有抗生素类、心脑血管类等80个品种。(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