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山东建立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
近日,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山东省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全面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市场支撑、专门机构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优化法治环境协调机制,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擦亮法治山东金招牌。
协调机制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建立,成员单位包括省委有关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学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以及相关企业代表等。成员单位实行开放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有意愿的相关团体、协会、商会和专业机构等也可申请加入。
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协调机制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优化法治环境重点任务以及制度瓶颈、体制机制等问题,推动建立高效运作、有效沟通、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重点针对推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等8项重点任务发挥协调作用,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协调机制主要以会议方式开展工作,围绕推进优化法治环境的重大政策措施、总结评估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讨论研究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等议题,推动成员单位协同开展问题研究、政策制定、宣传培训、评估优化、督办反馈等工作。
责任编辑:赵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