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总体调整水平为5%,其中企业5.4%,机关事业单位3.9%
◆预计将有711万名退休人员受益,7月底基本到位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7月17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其中企业5.4%,机关事业单位3.9%。
在国家和省下调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政策、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继续按照总体5%比例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预计我省将有711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我省按国家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19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7%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预计7月底基本到位。(张春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