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5所省属本科院校第二学士学位招7200人

2020-07-31 06: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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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31日讯 昨天,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省共有25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安排招生计划7200人。招生高校可在本校招生总计划内,自主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可根据生源情况按不超过10%比例上浮。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招生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规范命题、考试、评卷、统分及成绩公布等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招生考试办法确定的录取标准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拟录取名单要在招生高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形成录取简明登记表,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管理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