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理念、转思路......山东省农科院按下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快进键”
鲁网8月21日讯(记者 王雅茜)今天,鲁网记者于山东省农科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山东省农科院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步伐,日前制定出台了“1+7”政策办法,按下了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快进键”。
成果转化一直科技创新的热点、重点,也是难点、堵点。近年来,山东省农科院一直在探索建立符合农业科技成果特点和转化规律的转化模式,畅通科技与产业的通道,转让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但也存在高质量成果供给不给力、供需信息收集不畅通、需求挖掘不深入、价值评价不精确、服务人员不专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山东省农科院在此次改革中探索建立院所两级法人治理结构下的成果转化管理新模式,对全院成果转化工作进行系统设计和部署,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四统一”工作思路,围绕成果转化全过程、全流程、全周期,重塑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形成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一盘棋”、服务“一条龙”新格局。
对科技成果进行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管理,提供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供给,实现“有的转”。强化高价值成果培育和集成,编制“高价值成果转化目录”,从源头开始抓转化,引导建立“需求清单”,按需求导向调整科研布局,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实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
构建“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实现“有地转”。在省级层面承建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在地级市依托地市农科院建设区域分中心,在县级市依托科技局、农技推广站或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县域工作站。省级中心试行公司化运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模式实体化、业务服务专业化”的成果转化新模式。
组建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实现“有人转”。面向社会聘用一批了解产业需求、对接市场紧密、掌握丰富资源的职业化、专业化技术经理人。明确了业绩奖励标准,享受转化成果溢价部分收益分配。建立“科学家经纪人”制度。为达到一定标准的科学家配备成果转化专职助理,将科学家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
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实现“转的顺”。启动农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权属改革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前置界定成果完成人权益比例,对转化的成果进行量化认定,为后续评价考核提供依据。鼓励农业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明确了成果作价入股流程和收益分配,让科研人员参与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和效益。
“1+7”政策办法主要有以下十个创新点:
1.成果转化体制改革。所有转让许可类成果,一律由院里统一指挥、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由院里组建公司进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对品种、技术等采取协议定价、公开拍卖、作价入股等方式转让,使科研成果转化实现利益最大化。
2.对科技成果进行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管理。提出高价值成果培育和集成,编制“高价值成果转化目录”,从源头开始抓转化,实现“有的转”。引导建立“两个需求清单”,按需求导向调整科研布局,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实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
3.建设省市县三级成果转化平台。在省级层面承建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在地级市依托地市农科院建设区域分中心,在县级市依托科技局、农技推广站或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县域工作站。省级中心试行公司化运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模式实体化、业务服务专业化”的成果转化新模式。
4.提出品牌建设战略。引入品牌管理理念,对院名进行系统保护,设计院市场品牌和公益服务品牌,建立品牌授权体系,建立有偿使用制度,发挥院无形资产价值和效应,提升院科技成果市场价值。启动“明星科学家+农业黑科技+品牌产品”培育计划。依托院人才成果优势,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品牌农产品。
5.建设我省第一支农业科技成果技术经理人队伍。面向社会聘用一批了解产业需求、对接市场紧密、掌握丰富资源的职业化、专业化技术经理人。明确了业绩奖励标准,享受转化成果溢价部分收益分配,力求“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6.建立“科学家经纪人”制度。为达到一定标准的科学家配备成果转化专职助理,将科学家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
7.启动农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权属改革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前置界定成果完成人权益比例,对转化的成果进行量化认定,为后续评价考核提供依据。
8.设立院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争取国家、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投入格局。
9.组织对农业科技成果价值评估。邀请行业专家对科技成果创新性、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价值评估。
10.鼓励农业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明确了成果作价入股流程和收益分配,让科研人员参与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