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鲁网9月15日讯(记者 范金鑫)9月15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我省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3元。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893元。2020年度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计发基数为6787元。
责任编辑:王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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