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曝光一批问题食品 利群股份旗下知名超市等被点名

2020-09-22 18: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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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2日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最新一批的食品抽检结果,对问题企业进行了集中曝光。值得注意的是,有部分知名超市因售卖问题产品被点名,其中上市公司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群股份.601366.SH)旗下全资子公司烟台市“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售卖问题黄豆芽,也在这次曝光之列。 

    

  根据国家标准,市场上的黄豆芽不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此次遭曝光的问题黄豆芽均能检出不同剂量的4-氯苯氧乙酸钠。 

  枣庄市中区“来尚多购物超市”销售的黄豆芽检测含量最高,为1.27×10³μg/kg;而烟台市一家“冯记豆芽摊”的检测含量紧随其后,为880μg/kg;烟台市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检测含量位列第三,达到245μg/kg。 

  企查查显示,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利群股份的百分百控股子公司,利群股份是一家跨地区、多业态、综合性的大型商业集团,2017年在上交所上市。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轮共曝光了12组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案例,具体名单如下: 

  (一)滕州市苗妮羊肉店销售的羊排(羊肉)和羊腿肉(羊肉),克伦特罗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临沂市郯城县石杨溢牛羊肉经营部销售的羊腿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聊城市茌平县信誉成和美嘉超市销售的来自聊城市场北中门78号(张云)的油麦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枣庄市枣庄市中区来尚多购物超市销售的黄豆芽和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万家福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枣庄市市中区津客隆百货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烟台市长岛冯记豆芽摊销售的来自蓬莱市北市场李运昌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烟台市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刘金锋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九)东营市东营区万红蔬菜店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十)泰安市宁阳儒商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泰安市东平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二)东营市胜利油田金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岛中心超市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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