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地违规限高设卡被国务院通报

2020-10-09 13: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9日讯(见习记者 李秀娟)日前,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山东等地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聊城市、淄博市存在违规在国省干道、农村公路及城区外环主要过境通道限高设卡、随意执法等问题,严重影响货车通行效率和道路交通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部分地方在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上违规设立限高设施,迫使货车绕行逆行。

  督查发现,淄博市桓台县在国道308违规设立3处高为3米的限高杆,临淄区在国道233、省道228违规设立4处高为2.8米的限高杆,聊城市莘县在省道247违规设立1处高为3.3米的限高杆,途经货车只能被迫绕行十余公里。上述行为违反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米”等要求。部分地市在农村公路上限高限宽过多过密现象严重。

  部分地方在城区道路及外环主要过境通道随意限高,阻断货车通行。

    督查发现,聊城市莘县东升路、滨河北路、鸿图街等路段设立了多个高度仅为3米的限高杆,且未科学合理设计绕行方案,影响货车正常通行。淄博市高青县在外环路上任意限高,其中位于北外环大张路口的限高杆由于损坏失修,形成道路北侧无限高、南侧有限高的情况,包括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内的大型货车从北侧逆行通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城市道路原则上可设置限高架,但是不能造成二次事故”,《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中“货车行驶城市道路最小净高为4.5米”等规定。

  部分地方乱设卡点随意执法,交通组织管理混乱。

    督查发现,聊城市以应急减排为名,从2019年7月19日起违规在省道706聊城西外环北段、北外环西段设置4处限行卡点,对过境8吨以上重型柴油车禁行,现场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外雇的保安对来往车辆进行限行、劝返,检查卡点现场既无尾气检测设施,也无货车称重装置,“8吨以上”“过境重型柴油车”等规定仅由保安目测;对部分确需进出限行区域拉货送货的车辆,由保安扣留司机证件作为抵押凭证。

  部分地方货车通行证办理难,抬高企业办事成本。

    督查发现,淄博市临淄区部分区域禁行货车,个别路段的通行证不能网上办理,只能按交警部门作息时间线下办理。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中“要简化通行证审批手续,简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高效办理配送车辆通行证”等要求。

  部分地方限高限行限证,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

    督查发现,聊城市莘县作为蔬菜大县,在通行要道设有多处限高设施,致使大型货车只能穿行乡村小路,增加油费和人工成本,途经村庄、学校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部分市县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工作流于形式,出现大面积瞒报漏报现象。

    2019年7月10日起,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行动。督查发现,山东部分市县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敷衍了事,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彻底,造成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数据严重失真。聊城市在专项清理行动中,仅茌平区等3个区县排查报告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86处,莘县等5个区县以电话形式进行所谓“零报告”。在督查组督促下,经再次排查整治,聊城市共有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703处,莘县等5个县区漏报瞒报359处。淄博市去年共排查出限高设施402处,仅拆除63处,其中张店区、临淄区有88处净高不足4.5米的限高杆,以保护道路的名义、补办相关手续的方式予以变相保留。

  经督查组实地督促,聊城市、淄博市及有关县区已对辖区内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重新开展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对违法违规设置的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拆除。国办督查室将密切跟踪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曹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