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弱促强”两端发力 山东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2020-10-28 10: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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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8日讯(记者 张佳伟 见习记者 张小南)10月20日,山东省印发了《关于支持八大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以下简称《财政政策》),28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城市群和中心城市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是《财政政策》支持的重点。 

  省财政厅副厅长姜龙在会上介绍,区域协调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了“一群两心三圈”的区域发展格局,制定了一系列规划部署,区域政策的指向更加明确。为更好地体现财政对区域协调发展的统筹调控能力,《财政政策》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推出多项创新举措。 

  围绕提升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竞争力,支持实施重点区域发展战略。通过建立省级引导、市县为主的财政投入激励机制,对接融入黄河流域重大国家战略,吸引高端要素资源向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集聚。同时,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方式,支持济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十强”产业发展,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给予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助力济南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围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县域经济“强县不强,弱县太弱”的问题,我们坚持从“扶弱”和“促强”两端发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扶弱”方面,启动基层财政“强基固本”三年攻坚行动,探索实施“六个激励”政策,对财源质量优化、自我保障能力提升的财政困难县给予激励支持,引导薄弱县加快发展。“促强”方面,实施工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竞争性确定10个工业强县(市),整合运用产业类、基础设施类专项资金以及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债券资金,支持县域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强县率先发展。 

  围绕推动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民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机制,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增强财政困难地区的兜底保障能力。对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进行备案管理,加快推行城乡统一、区域均衡的保障标准。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