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
我省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
今年以后出台的政策,三年一次评估清理
10月28日,记者从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全省共梳理各类政策措施62292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8574件,其中修改废止93件、适用例外规定16件。省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共清理各类政策措施4299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154件,其中修改废止10件。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自2017年我省建立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来,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生效,目前已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
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多数省政府部门都建立了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起草程序,采取了业务处室分别审查、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委托律所等第三方协助审查等审查模式。联席会议办公室还根据省政府安排,在全国跨前一步,对省里出台的重要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复核把关。去年以来,我省已根据起草部门提请,先后对其代省政府起草或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87件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复核,有效防止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出台。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增量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应审尽审。推动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定期化动态化,对2020年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定期评估清理。注重和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保障审查工作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