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地区不缺碘”?专家纠正:仍需食用加碘盐
鲁网11月4日讯(记者 张佳伟) 我省沿海地区盛产海带等富含碘的食物,因此便存在“沿海地区不缺碘,不需要额外补碘”的说法。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专家今天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种说法是认识上的误区。根据全国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调查的食物摄入量计算,即使是鱼虾摄入较多的沿海地区,成年男女膳食碘摄入量分别为70.4微克和65.5微克,远低于每天120微克的推荐摄入量。因此,沿海居民特别是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需人群,仍需吃碘盐。
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主任医师王学松在会上介绍,人体碘元素主要来自于饮用水和食物,如果饮用水和食物缺碘,就会造成人体缺碘。外环境缺碘是人类无法改变的客观现实,而一旦停止碘的供应,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对于我国成年居民来说,碘的推荐摄入量为120微克/天;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碘的需要量明显多于普通人群,孕妇碘的推荐摄入为230微克/天,哺乳期妇女为240微克/天,需要及时补充适量的碘。
王学松表示,在碘缺乏地区采取持续适宜的补碘措施非常重要,任何因素导致补碘措施中断,就可能会出现新发克汀病的严重后果。而碘缺乏病的病因清楚,是可以预防的,按照中国人的饮食方式,最简便、安全、有效的预防办法就是食用碘盐。只要认真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就可以取得投入很小、产出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在大众观念里“沿海地区不缺碘”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根据全国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调查的食物摄入量计算,即使是鱼虾摄入较多的沿海地区,成年男女膳食碘摄入量分别为70.4微克和65.5微克,远低于每天120微克的推荐摄入量,因此这个说法是认识上的误区。”
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和营养与健康所在福建、上海、浙江、辽宁4省、市开展了沿海地区居民膳食碘营养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未考虑烹调损失的情况下,沿海地区居民膳食中的碘84.2%来自加碘食盐,来自各类食物的碘仅占13.1%,其中2.1%来自海带、紫菜和海鱼,2.7%来自饮用水。由此可知,虽然沿海地区盛产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但沿海地区居民从海产品摄入的碘并不足,如果食用未加碘食盐,大部分居民的碘摄入量就会低于推荐摄入量,发生碘缺乏的风险很大。因此,沿海居民,特别是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需人群,仍需吃碘盐。
“碘缺乏病作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国际上公认食盐加碘是20年来全球公共卫生领域最成功的措施。也就是说,食用碘盐就能够帮助群众规律地补充碘元素;在此基础上,建议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每周吃1~2次富含碘的海产品,如海带、紫菜等,补充生理所需的碘。”王学松同时表示,不是所有人都要补碘,甲亢患者由于甲状腺激素产生过多,就应该减少原料“碘”的摄入,忌食富含碘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