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预计全年为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减免税费400亿以上

2020-11-11 11:1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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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1日讯(记者 赵家豪)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和山东省聚焦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国家层面减税政策。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非常大。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税负降为5%,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税负降为10%,且延缓至2021年缴纳;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即: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重磅政策,为小微企业送来“及时雨”,大幅降低了企业负担。

  省级层面减税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较为重要的两个税种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之后又将政策延续至年底。近期,我们还将会同税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继续深挖减税潜力,促进其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涉企收费政策。不断降低涉企收费,年底前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收小微企业创新药注册费、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减免专利收费,免征30人(含)以下的企业残保金等,各类涉企收费均为小微企业开辟“特殊通道”,发放政策“红包”。

  通过实施上述政策,山东省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今年已基本不需缴纳各项税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上、全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地方减免权限内的税费已基本免除。全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400亿以上。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