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批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转企改制,收回事业编制
11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转企改制的批复,批复中提出,原则同意《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转企改制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转制为职工出资成立的股份制企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资产清查后向省财政厅提出财务审计、损失核销、资产评估、资产分类处置和产权注销申请,省财政厅依据相关规定办理。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要按照规定发布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公告并依法定程序完成清算后,申请注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自转制基准日起,由省委编办按规定程序撤销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事业单位建制,收回事业编制,核销在职人员编制实名制信息,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转制过程中,有关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等相关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政策办理。
批复中提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核实相关产权和债权债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转制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充分保障离退休人员权益,做到队伍不散、秩序不乱、业务不断,确保转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据闪电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