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率98.1%!山东5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鲁网11月24日讯(记者 范金鑫)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10月,全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72.3%,达到并超过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不低于61.5%),优于去年同期10.8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完成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基本消除),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年度目标的比例为100%,是淮河流域4省中唯一一个国控断面全部达标的省份。
1-10月,16市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均完成省级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其中临沂、潍坊、德州、菏泽、威海5市优良水体实际比例优于目标要求。入海及省控断面水质达到责任书要求的比例为100%,同比提升7.0个百分点。
1-10月份,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枣庄1个水源地受地质原因影响,硫酸盐和总硬度等无毒害指标超标外,其余51个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责任编辑: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