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60岁以上老人享免费坐公交、优先就医等政策

2020-11-28 07:28:00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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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对我省老年优待政策做了进一步优化。11月2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让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日,我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推出了一律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一批优待政策,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介绍如下:
  1.制定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预计今后15年,我国将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特别是我省,是全国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2000万的省份,2019年底全省老年人口已达2325.21万,老龄化率23.09%,到2035年预计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30%,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在这种情况下,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以推进,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加大老年人优待力度,努力拓展老年人参与社会渠道,推动全省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更多老年人选择外出旅行或旅居生活。但在出行过程中,存在着省与省之间、省内市与市之间老年优待政策不统一、证件不互认等问题,给老年人带来了不便。对这些给老年人造成不便的问题,省委书记刘家义十分关心,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山东全省尽快统一优待政策,为省内老年人和省外来鲁老年人提供统一的、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副省长孙继业多次调度工作情况,协调具体事项。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等部门,迅速明确了我省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的具体政策,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政策措施。
  2.我省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具体内容
  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本着创新突破、提标扩面、量力而行、便捷服务的原则,分别从优待对象、方式和内容三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优待对象方面。明确提出,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同等享受优待政策。
  (二)优待方式方面。明确提出,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将于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
  (三)优待内容方面。提出6项优待政策:一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二是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三是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四是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五是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六是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上述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市、县(市、区)也将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现行优待政策相比较,这次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优化:
  一是在优待对象上实现扩面。明确了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待政策。在全省形成只认年龄、不限户籍的优待共识,体现服务“均等化”。这一政策的实施,移除了省外来鲁老年人无法享受省内优待政策的门槛,也解决了省内各市之间部分优待政策不互认的问题。
  二是在优待方式上更加便捷。从前期调查摸底情况看,很多老年人习惯于出门随身携带证件,但存在容易丢失的问题,有的老年人已经习惯使用智能手机,但仍有相当比例的老年人不善使用智能手机。鉴于这种情况,为减轻老年人办证、补证负担,兼顾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及省外来鲁老年人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了6证任选其一即可享受优待政策,最大限度实现优待方式便捷化,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三是在优待内容上不断优化。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范围,实现老年人优待“全员化”。这一政策的实施,较现行优待政策规定的年龄降低了5岁,仅我省享受该项政策的常住老年人就增加了近740万。同时,乘坐景区内观光车、缆车,省外来鲁老年人突发疾病接受急诊“绿色通道”方面也有了新规定。
  3.下一步重点工作
  这次优待政策的推出,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满足新时代老年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一项民心工程。我们将督促各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老年人能够便利、快捷享受有关优待政策。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市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完善与落实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各地做好优化老奶奶人优待政策落实工作,会同省大数据局负责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生成、管理与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科协按照职责分别抓好优待政策落实。省财政厅负责指导各市做好有关经费保障工作,并给予各市适当支持。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这项政策的知晓度,营造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让老年人及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同时,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引导老年人合理规划出行时间,优化社会公共资源利用及运行秩序。这方面,也恳请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予以积极支持。
  三是加快政策落实。我们将按照惠民利民、简便易行、全省互认的原则,加快政策落实进度。同时明确,全省各医疗机构、公园、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等单位,均要严格落实这次规定,不得额外设置其他限制条件,确保让所有在鲁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山东是孔孟之乡、礼仪之邦,是孝德文化的发源地,自古以来孝亲敬老氛围浓厚,山东也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文化大省、旅游大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承担着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我们将以这次优待政策的推出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对老年人的服务工作,让所有老年朋友共享全省改革发展成果,更好见证山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美好明天。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