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右今语|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
党的事业就是人民的事业。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坚持人民至上,对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共同富裕作出一系列新谋划新部署,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三五”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办好民生实事,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回顾发展的每一步每一程,盘点我们抓的大事干的实事,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是贯穿其中的鲜明价值导向。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还有不小差距,民生领域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必须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办好办实为人民造福的事情。
人民至上不是一个抽象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必须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说到底,坚持人民至上,就是要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在就业、教育、养老、住房、出行、环境等方面的烦心事、揪心事、闹心事。各级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多到矛盾多、困难大、群众反映意见集中的地方去,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拉家常,真正弄清楚基层和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把握规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群众立场上,真正把事情办到群众心里去、让群众得实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人民至上刻写在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中,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生活。
责任编辑:冯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