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立法工作干了这些大事
围绕“九大改革攻坚行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起施行
□记者 戴玉亮 报道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紧紧围绕“九大改革攻坚行动”,2020年省司法厅共组织起草和审查地方性法规21件、省政府规章13件;开展法规规章集中清理,推动修改地方性法规18件、废止1件,修改省政府规章7件、废止17件。
“立良法、促善治,充分发挥政府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政府立法部门的重要职责。”省司法厅厅长王玉君表示,今年我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省及时调整立法重点,在疫情防控最紧急的阶段,省司法厅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完成了《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全省疫情防控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今年3月以来,省司法厅先后组织起草、审查、推动出台《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等法规规章,修改《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建立了更加完善、有序的卫生健康制度体系。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立法,是今年我省政府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为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我省出台《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体现制度创新,明确建立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完善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体系,统一政务事项服务标准;创新包容审慎、公平公正的监管体系,严禁执法“一刀切”,审慎把握要求市场主体限产、停产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对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明确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战略目标、发展定位和主要措施。出台《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对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归集、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作出规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我省出台《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构建起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才、人才资源流动等机制。组织起草了《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将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各市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从村庄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人才资源融合、工商资本下乡和产业融合等方面对城乡融合发展作出制度设计,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此外,省司法厅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起草并推动出台《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通过法治方式解决乡镇政府权责不清、事权财权不匹配、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我省修改《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规定了更为严格细致的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堵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管控不严、降低标准等防治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