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扫黑办发布5起重点案件侦办情况

2020-12-30 19:1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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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30日讯(记者 张小南)12月30日,省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济南市侯晓案、烟台市王勇案等5起重点案件侦办情况。 

  一、济南市侯晓案 

  2020年9月30日,济南市章丘区法院对侯晓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十一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侯晓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合计1313万元。2020年12月1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侯晓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5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7年2月被假释出狱,2009年下半年开始从事个人放贷活动,2011开始涉足土石方工程。在高利放贷、从事土石方工程过程中,逐渐形成以侯晓为组织领导者的人数众多、层级清晰、组织稳定、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谋取经济利益和树立非法权威,大肆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诈骗、串通投标、非法侵入住宅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50多起,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一是为组织成员“平事”特征明显。在组织成员因犯罪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时,侯晓安排涉案组织成员串供,指使组织成员承揽罪责及包庇其他成员,出面协调赔偿,协助逃避法律追究。二是逐利特征明显。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截至案发,该组织高利放贷1000余万元,强揽土石方工程价值336万元,通过串通投标中标工程总计2448余万元。三是暴力特征明显。该组织成员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性犯罪6起,造成1名被害人重伤、7名被害人轻伤的危害后果。四是危害性特征明显。多名被害人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非法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常途径举报、控告,多名被害人因不堪滋扰导致婚姻破裂、流落在外不敢回家甚至被迫卖房偿债,在当地形成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 

  二、烟台市王勇案

  王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我省打掉的第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019年12月13日,经招远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勇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三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5月26日,烟台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从2014年开始,王勇等人有组织地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扰乱企业工作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控制了福山区3个主要樱桃批发市场,垄断了大部分樱桃配货资源,逐步形成了以王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这个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逃避打击的意识强。该组织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软暴力”的特征明显,在30多起案件中,仅2起案件致人受伤,主要通过站场造势、堵门滋扰、威胁恐吓等方式,给竞争者造成心理恐惧,使之主动退出。王勇到案后,百般狡辩,拒不承认违法犯罪事实,为案件办理造成很大困难。二是垄断控制的范围大。该组织控制的樱桃批发市场,出货量占福山区的60%以上,并以恐吓威胁等方式,强迫外省樱桃经销商向其转让股份,涉及到福山区与辽宁、河北、江苏等省份的大樱桃交易。该组织被打掉时,实际占有沈阳市地利市场樱桃配送业务17%的份额。三是敛财手段的方式多。该组织先后成立了15家公司,涉及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矿产资源、房地产开发、汽车租赁等7个行业领域,通过非法手段聚敛巨额财富,共查扣涉案资产10个多亿,其中汽车100多辆、房产500余套,经法院最终审理判决,共追缴、没收涉案财产1.4亿元。 

  三、日照市韩邦峰案 

  2019年12月,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韩邦峰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38名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另对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同案犯(非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免予刑事处罚;对涉黑资产依法追缴、没收。2020年3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韩邦峰自2004年9月任岚山区虎山镇韩家营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2005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韩邦峰在4次村“两委”换届中,采取贿选、串通投票等方式,吸收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进村“两委”班子,形成韩邦峰“一言堂”局面。自2013年起,韩邦峰操控村“两委”,以及他2007年注册经营的日照市岚山韩家营子领先机械工程公司工作人员,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假借维护村集体利益之名,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犯罪21起,涉案金额2700余万元,在土石方工程等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期间,该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行贿、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本案主要特点:一是涉案人员多影响大。该案被告人多达43人,查处“保护伞”及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多达49人,社会影响较大。二是把持侵蚀基层政权。韩邦峰利用在村“两委”任职,操控党员发展和换届选举,借“公权力”为个人及黑社会组织牟利,该案被告人中有9名为村“两”委成员及工作人员,村党组织受到了严重侵蚀。三是严重破坏生产秩序。该案涉案财产数额大,特别是借村集体名义强揽工程,恐吓、震慑周边工地施工企业、个人及广大村民,在周边区域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等方面进行非法控制,给工程建设等行业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四、临沂市颜君案

  2019年,临沂市侦办了罗庄区“嘉益香槟城”物业以颜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19年12月27日,罗庄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共判决13人,1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1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刑罚。其中,主犯颜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2020年8月31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嘉益香槟城小区物业原经理颜君等人,长期借物业管理之名垄断小区业主装修、牟取暴利,强行收取好处费,强卖小区无产权车位,屡屡发生停水、断电,甚至物业保安殴打业主、砸车伤人等暴力行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案89起,涉及受害人47人,致1人轻伤,3人轻微伤,涉案金额达350万余元。这个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内部管理混乱。该物业公司法治观念淡薄,对待群众蛮横粗暴,公司缺乏制度规范,雇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频繁,特别是聘用的20多名物业保安大多有吸毒、盗窃、传销等犯罪前科,作案后迅速流窜异地隐藏,给依法打击带来困难。二是外部监管弱化。该小区自开发建设以来,一直由开发商安排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职能行使不到位,没能形成对物业公司的有效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没有进行严格监管和制约,致使该物业公司游离于监管之外。三是社会影响恶劣。颜君于2015年承包嘉益香槟城物业以来,其借助物业管理垄断小区房屋装修,业主装修必须使用其指定的门窗、沙石、水泥等,价格高出市场30%以上。谋取暴利助长了颜君恶势力集团的嚣张行为,一旦业主自行装修,即遭到暴力阻挠,停水断电,甚至打伤装修工人,小区业主忍气吞声,周边群众也敢怒不敢言。 

  五、菏泽市唐为立案

  2018年5月以来,菏泽市侦办了巨野县唐为立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系菏泽市公安局指定牡丹公安分局异地办理,中央第5督导组和省委第3巡视组对该案进行了督导。2020年1月7日,牡丹区法院判处唐为立有期徒刑25年;其余23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年不等。8月17日,菏泽市中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2002年以来,唐为立通过拜仁兄弟、收徒弟等方式,在巨野县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2003年至2017年,唐为立名下徒弟发展至80余人,他们通过贩卖毒品、开设赌场、暴力讨债、违规办企业、非法经营娱乐场所等,形成以唐为立为组织、领导者,以李某、孙某等20余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是组织特征明显。唐为立以教授拳术为名网罗人员,甚至2013年唐为立在监狱服刑时还收受5名服刑人员为徒弟。该组织将县城一宾馆作为活动据点,以严格的组织纪律和规矩,对成员进行严密控制。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方式插手民间纠纷,向索债人员发放报酬;组织成员违法犯罪后,唐为立提供协调帮助逃避处罚。二是暴力特征明显。近年来,该团伙组织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其中寻衅滋事3起、非法拘禁4起、故意伤害1起、聚众斗殴1起、贩卖毒品10起、其他违法行为12起。三是经济特征明显。违规成立运输公司、建材公司、KTV娱乐场所,获利上百万元;通过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聚敛巨额经济利益。四是社会危害特征明显。该组织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当地流行“12345,有事找老唐”的说法,多名被害人迫于其淫威不敢报案;唐为立还招收个别村干部为徒,破坏当地政治社会生态,损害基层政权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