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

2021-01-05 13:56: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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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山东省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第一批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经审核,省生态环境厅授予9个县(市、区)、乡镇(街道)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命名11个县(市、区)、乡镇、村为第一批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经审核,青岛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莱西市院上镇、枣庄市薛城区、高密市、济宁市任城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齐河县祝阿镇、临清市大辛庄街道、滨州市沾化区9个县(市、区)、乡镇(街道)被授予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济南市南部山区、济南市莱芜区房干村、高青县常家镇、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枣庄市山亭区、利津县陈庄镇、新泰市岳家庄乡、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五莲县、乐陵市、博兴县11个县(市、区)、乡镇、村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保护处了解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均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满三年组织复核、评估。对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的地区,省生态环境厅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对公告满3年的参照建设指标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创建地区,省生态环境厅按程序审议通过后,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有效期延续3年。对未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的,未通过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复核或在复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地区,省生态环境厅撤销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对获得“两山”基地称号满3年的地区,省生态环境厅适时组织开展“两山”基地建设评估工作。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的;生态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评估要求整改,但未能有效完成的;在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撤销其省级“两山”基地称号。

  “以省级创建促进国家级创建,从而形成多级联建、覆盖广泛、全面开花的建设格局,推动山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再上新台阶。”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保护处处长王清表示。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共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9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其中“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总数居全国第二位,2019年“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数量位居全国第一。(陈晓婉)(完)

责任编辑:冯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