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六项措施鼓励企业境外并购回归建设产业园
鲁网·泰山财经2月10日讯(记者 李秀娟)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部署要求,发挥“走出去”企业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积极作用,近期山东制定出台六项措施,鼓励企业通过境外并购方式“引进来”发展,回归建设产业园。
一是加强产业引导。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优先鼓励先进制造业、“十强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境外并购,通过资本、技术、品牌等回归方式,投资建设产业园区。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省级在新增建设用地、能耗、煤耗等指标方面,给予要素支持保障。
三是加大财税支持。利用国家和省对外投资合作政策对制造业领域境外回归给予重点支持;对符合引进重大外资项目支持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支持;鼓励各市对制造业领域境外并购回归投资给予支持。
四是强化金融支持。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等业务,提升资金周转使用效率。对境外并购及回归项目优先给予融资和风险保障支持。
五是鼓励引进人才。对境外并购回归企业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员工,可申请办理1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日的访问签证,配偶和子女可签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需在山东省长期居留的,可申请最长5年的居留许可。
六是提升服务保障。建立省市重大并购回归项目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全省稳外贸稳外资平台协调解决项目落地的要素制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发挥“选择山东”云平台、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平台协助产业园精准招商,提升园区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