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山东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来啦

2021-02-18 16:08:00 来源:山东教育发布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山东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改进完善学校评价,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我厅起草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箱:jj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一、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2.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二、坚持德育为先。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干预和跟踪机制。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三、提升智育水平。

  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意识。精准分析学情,坚持因材施教,班级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四、强化体育锻炼。

  引导学生科学锻炼,掌握健康知识,课间引导学生出教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4.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五、增强美育熏陶。

  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六、加强劳动教育。

  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建立学生值日制度,设立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每日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七、规范招生行为。

  落实学生失学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阳光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3.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八、优化教学方式。

  推行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组织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3.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5.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九、加强作业管理。

  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调控学生作业时间。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

  主要政策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

  十、严格考试管理。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2.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

  十一、规范教材教辅。

  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制度,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校本课程教材。

  主要政策依据:1. 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十二、健全作息管理。

  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原则上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原则上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主要政策依据:1.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2.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

  十三、完善学校治理。

  制定并落实学校章程,建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严禁任何商业广告或活动进校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主要政策依据: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2.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十四、打造学校文化。

  尊重学校传统和学校实际,提炼学校办学理念,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彰显特色的学校文化,培育形成有文化味道、育人价值的“一训三风”,创作体现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常态化开展学生社团活动。

  主要政策依据: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2.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3. 教育部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

  十五、守好安全底线。

  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主要政策依据:1.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2.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山东教育发布)

责任编辑: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