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聚焦“四个层面”搭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框架

2021-03-02 10:30: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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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20年以来,省财政厅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管理体制全面理顺,布局结构持续优化,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全省层面,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授权同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并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受收益等出资人权利,将国有金融资本纳入集中统一管理的“笼子”。

  省级层面,统筹考虑省级国有金融资本板块框架、业态分布和管理实际,印发《实施方案》,确定对鲁信集团、省农信联社、财金集团、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恒丰银行、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等省属一级金融企业,由省财政厅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去年年底,又将新设立的财欣资产运营公司纳入管理范围,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在省级层面落地见效。

  机构层面,坚持高点定位,“一企一策”研究每户企业改革方案,确定每户企业的功能定位、改革目标、实施路径,着力打造一批专业高效的金融投资运营公司。鲁信集团主动做强做优金融主业,着力打造核心金融牌照相对齐全的省级金融控股集团。财金集团积极拓展业务板块、推进市场化转型,着力打造集投融资服务、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等功能于一体的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投资运营平台。恒丰银行顺利完成改革重组,2020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比上年大幅增长。新动能基金公司完成独立设置,并对标国内行业龙头,不断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加快做大做强。

  制度层面,研究拟定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陆续出台了重大事项清单管理、经营绩效管理、产权管理、增资扩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企业年金等配套制度,研究起草了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履职待遇等办法,初步形成了“1+1+1+N”的管理制度体系,基本搭建起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四梁八柱”。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