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攻坚

2021-04-02 09:20: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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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安全风险,山东省政府安委会近日印发《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有关市、县(市、区)将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重点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商渔船防碰撞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

  农业农村、海事、海警等部门将建立联合巡航执法机制,按照“资源共享,合作互助”原则,利用所属40米或60米以上船艇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海上巡航执法,开展沿海港口水域、定线制水域、商渔船交汇密集区及事故多发水域通航秩序集中整治。青岛胶州、东营广利、烟台三山岛、威海石岛等重点渔港,全省主要港口及潍坊、滨州、乳山等地区性港口,开展驻港驻企检查,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所有企业、商船、渔船要完成大排查、大整治,从严从细彻查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沿海各地市8月底前完成设置三无船扣押、处置场所,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措施。

  各级交通运输、海事、渔政部门要督促公司(船东)及港口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省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开展年度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严处理有关违法行为。

  6月30日前,山东省将通过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完成首轮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落实信用惩戒措施,将评价结果作为相关行政许可、差异化监管、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