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财政兑现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
为贯彻山东省政府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清单要求,2021年山东省级财政设立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指标总量、增幅及省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对最终考核结果前5名的市给予奖励,激发各地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性。
近日,省财政下达奖励资金5000万元,对青岛、菏泽、济南、潍坊、临沂等5个市,分别奖励15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奖励资金由相关市统筹用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市政公用、应急储备等补短板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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